公积金贷款政策逐渐成为购房者解决资金难题的重要途径。在众多城市中,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尤为引人关注。本文将针对深圳的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解读,并提供实操指南,以帮助广大购房者顺利办理贷款。
一、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1. 贷款对象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对象为已有一套住房且已还清贷款的购房者。这意味着,购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为自有产权;
(2)已还清该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3)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2. 贷款额度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即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贷款额度还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3. 贷款利率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与首次贷款相同,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目前,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0%。
4. 贷款期限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期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深圳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年龄等因素确定。
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实操指南
1. 准备材料
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已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证明材料;
(3)房屋产权证明、房屋评估报告等房产证明材料;
(4)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5)信用报告等信用证明材料。
2. 办理流程
(1)咨询银行:了解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利率、贷款期限等基本信息;
(2)提交申请:携带所需材料到银行网点或在线提交贷款申请;
(3)审批贷款: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签订合同: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
(5)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6)放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账户。
3. 注意事项
(1)了解政策:在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贷款条件;
(2)选择合适银行:根据自身需求和银行贷款政策,选择合适的银行办理贷款;
(3)合理还款:确保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4)关注利率变动:关注央行利率政策变动,以便及时调整还款计划。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本文从政策解读和实操指南两方面,为购房者提供了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参考。希望广大购房者能够顺利办理贷款,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
深圳公积金贷款二套是指在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情况。
一般来说,申请深圳公积金贷款二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是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定年限的非户籍居民。其次,申请人需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确保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此外,还需要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在申请深圳公积金贷款二套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可能会面临更高的首付比例和更严格的贷款额度限制。同时,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
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线下服务窗口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并确定贷款额度。
综上所述:
深圳公积金贷款二套是指在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情况。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守相关特殊规定。在申请过程中,需了解具体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并确定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和管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七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深圳条规定: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能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按照本市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深圳金满一定期限;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符合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取两次,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根据提取流程:
自助渠道办结:
1.自助方式办理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提取的其他要求)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职工死亡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深圳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
扩展资料:
提取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规定中的期限、第(二)项规定中的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拟定,经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参考资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百度百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百度百科
按住房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深圳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深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如下:
1、按住房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深圳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2、按照房屋本身价格计算: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格的70%;
3、按贷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计算:申请人本人贷款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乘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乘贷款期限(月);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乘40%-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乘贷款期限(月)。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除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按照贷款较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关于贷款较高限额各地都有相关规定,可查询各地住房公积金官网。
提取公积金应出具的证件
一、职工退休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相关证件
1、本人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的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填写《XX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缴存单位公章。
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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